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中(古)环建表(2025)0003号]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项目位于中山市古镇镇古三靖海路1号第二幢首层之2,用地面积8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主要生产塑料制品,年产塑料制品1000万件。
开工日期:2025年2月20日
竣工日期:2025年2月27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2月27日~2025年7月26日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注塑废气经外部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采取适当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布局等。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一般固废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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