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
1、企业名称:******有限公司
2、地址:山东省龙口市芦头镇麻家村
3、危险废物产生规模:1 吨/年-10 吨1年(含 10 吨)
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数量:危险废物暂存库1处
5、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面积:平方米
6、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能力:吨
7、危险废物名称及代码:废机油 900-249-08、槽渣336-064-17、废磷酸液900-349-34、废活性炭900-039-49
8、危险废物去向: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本公司产生的危废进行专业化处置。所有危废按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包装,做好防渗漏措施,贴好危废信息标签贴,转移按要求备案,填写转移联单。